2026-08-12 16:02
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增值税进入"立法时代"。
同年6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正式在河北、上海、江苏、湖北、陕西五地试点。8月1日起,福建也加入了试点行列。这是《增值税法》实施后,增值税申报体系第一次系统性重构。
那新增值税申报表有什么变化?
老版增值税报表,出口免退税销售额与出口免税销售额均需要填入增值税附表一18栏,和减免税表的出口免税栏。
新版增值税报表的出口业务类型作了细分,分为免抵退税,免退税,免税和征税,有以上业务的,则在业务信息表中做相应的勾选。

在启用新版增值税申报表后,新申报表取消了出口免税的减免税代码,不需要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里面填写,可以直接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中“五、免税出口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或者出口其他服务、无形资产〞填报即可。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跨境应税交易是免税的,在办理免税备案后,根据实际情况将销售额填写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3栏“出口免税销售额”和第14栏“其中: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对于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而言,其出口销售额应填报在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这部分销售额不列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出口免税”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