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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东时间2026年5月29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越南在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方面的行为、政策及做法正式发起调查。 此次调查的启动背景是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2026年4月30日发布《2026年特别301报告》后,将越南列为“优先外国国家”。 值得一提的是,“优先外国国家”是301制度体系里最严重的定性,上一次有国家被列入这一等级还是13年前。 根据法律规定,贸易代表须在认定“优先外国国家”后30天内决定是否发起调查。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据此作出上述决定。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指出,越南在网络盗版、假冒商品、边境执法、未授权软件使用以及有线/卫星信号盗窃等方面有持续严重的问题。 格里尔表示:“尽管越南近期已采取一些措施,尝试回应美方在历年《特别301报告》中详细列举的知识产权问题,但越南境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仍在损害美国创新者和创作者的市场竞争地位。我们需要看到越南以持续有效、并能遏制未来侵权行为的方式,彻底解决这些长期存在的关切,包括涉及知识产权执法的广泛问题。” 据公告,本次301调查自5月30日起接受公众评议,意见提交截止日为2026年7月2日。 这已经是越南2026年接到的第三项301调查了。前两项是关于制造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和强迫劳动,这两项调查都于今年3月启动,预计在7月前会公布调查结果。 301调查并不意味着立即实施制裁,但是如果最终认定损害美国利益,美国可能采取报复措施,包括加征关税、暂停贸易协定优惠或其他进口限制。 过去几年,越南是东南亚产业转移最大的承接地之一。而中越之间的贸易纽带极为紧密,2025年越南对外贸易总额达9300.5亿美元,其中中国仍为越南最大的供应国,进口额高达1860亿美元。 越南自华进口产品中,大量用于加工后出口美国——尤其在电子产品、服装、鞋类和家具等品类中,中国提供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占比极高。 一旦美国对越南加征新的301关税,越南整体出口竞争力下降,越南从中国的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口需求也必然随之收缩。这一连锁反应同样会传导至中国上游供应商。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当地时间2026年5月28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发布新制裁公告,针对伊朗的军用石油销售网络、“影子船队”、伊朗产石化产品的贸易商的制裁中,涉及13个中国主体,包括9个实体及4艘船舶,以上主体全部被列入SDN清单。 此次被列入SDN清单的中国企业: •AGILITY SHIPPING LIMITED (Chinese Traditional: 迅捷航運有限公司) •DAMAI TECHNOLOGY DEVELOPMENT LIMITED (Chinese Simplified: 大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EVER SHINING LIMITED(Chinese Simplified: 宜欣有限公司) •GROWTH TRADING CO., LIMITED (Chinese Traditional: 高富貿易有限公司) •HK YUANHANG SHIPPING LIMITED (Chinese Traditional: 香港遠航海運有限公司) •MEHDIYEV TRADING CO., LIMITED •TIDA CO., LIMITED •TRASTOK SHIPPING CO., LTD. •WORTH SEEN ENERGY LIMITED (Chinese Traditional: 沃興能源有限公司) •关联船只:MAYMEI(IMO: 9133082) •关联船只:FLORA(IMO: 9133070) •关联船只:YONGAN OCEAN(IMO:9288758) •关联船只:RCELEBRA(IMO 9286073) SDN清单(特别指定国民清单)是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依据相关制裁计划制定的制裁清单。 一旦被列入SDN名单,相关企业和船舶在美国境内的资产将被冻结。国际银行、保险公司、以及港口服务商会主动加强风险审查等多方面影响。 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在制裁公告中表示:“将继续动用一切可用工具,切断伊朗石油收入来源。”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
近日,亚马逊向卖家发送协议更新通知,宣布将对《亚马逊服务商业解决方案协议》(BSA)第18条进行修订。 新条款明确,“自2026年8月24日起,我们将更新《亚马逊服务商业解决方案协议》的第18条,以明确说明您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如何接收您的销售收入)不能转让给其他方。” “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通过法律行为或其他方式转让本协议。您也不得转让或质押您在本协议下或由此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任何违反本节规定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的行为均属无效。” 旧规:“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通过法律行为或其他方式转让本协议。任何违反本节规定擅自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移的行为均属无效。” 也就是说,过去只禁止整份协议的转让,现在连部分权益的转让或质押也被明确禁止。无论你是想把店铺的回款权单独转给别人,还是拿未来的销售收入去抵押借钱,统统不再被允许。 亚马逊在通知中解释,此项变更旨在“降低重复付款、付款延迟或付款失败的风险”。 在亚马逊卖家中,买卖账号并不罕见。尤其做店群模式的卖家,手中大量店铺来自第三方转让。以往出问题时,卖家尚能与平台协商或尝试申诉。 新规生效后,情况将发生根本变化。亚马逊可以直接认定该账号属于“违规转让”,协议无效,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冻结账号。 新条款中“质押”二字,同样值得关注。过去,部分资金紧张的卖家会与民间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以店铺未来的回款作为抵押,换取垫资或短期贷款。这类操作通常不经过亚马逊,属于卖家和第三方之间的私下约定。 新规生效后,亚马逊明确表示任何未经书面同意的质押行为均属无效。这意味着,即便卖家和借贷机构签了合同,后者也无法向平台主张合法追索权。 从亚马逊的角度看,此次修约释放出清晰信号:平台正在加大对账号真实性与经营主体一致性的审核力度。未经授权的转让和质押,不仅扰乱结算秩序,也容易引发重复付款、错误付款等问题。 通过合同条款的明文禁止,亚马逊一方面降低了自身在相关纠纷中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也为后续技术性风控措施(如收款账户实名比对、主体变更审批)提供了更充分的合同依据。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