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提示: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应与两用物项许可证的“收货人”或“最终用户”保持一致

2025-09-12 16:13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2025年09月09日提示

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申报增加提示信息,表头许可证号栏目填写内容为两用物项许可证时,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应当与许可证的“收货人”或“最终用户”保持一致。

来源于:关贸小易微信公众号